首页 潮州教研网 教育科研

转发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征集与展示交流活动的函》

  • 潮州市教育局
  • 2019-05-25 01:17
  • 阅读 939
分享到:

 

转发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征集与展示交流活动的函》

 

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凤泉湖高新区社事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征集与展示交流活动的函》,请按函的内容组织相关教师参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量      

1.教学团队类优秀教学成果。各县区报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各1项,初中、小学、幼儿园各2项,市直学校可报1项。 

2.教师个人类优秀教学成果。各县区报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各1项,初中、小学、幼儿园各2项,市直学校可报1项。

 (二)报送办法 
      请各县区和各市直学校于6月20日前将成果材料集中送潮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成果材料报送要求请按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文件精神执行。联系人:庄楚金,电话:2805331。 

各单位将报送的成果材料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汇总表》(附件1),以及活动内容中规定的成果材料(纸质、电子材料各1份,电子材料可提交光盘或U盘)。《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汇总表》发到邮箱:1291910638@qq.com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征集与展示交流活动的函.pdf

 

潮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2019年5月20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潮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和推荐评 下一篇: 转发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关于遴选中学生生涯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