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争当先锋
——致全市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全市党员干部:
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市委已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此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吹响专项斗争号角。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擂响大行动的战鼓,吹响加快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的集结号,弘扬“越是艰险越向前”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党人勇于斗争精神,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带头自爱自律,履行专项斗争义务。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要大力发动群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坚持示范引领,争当专项斗争先锋。广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发挥主力军作用,争当“五个先锋”:在维护*、政治安全中当先锋;在矛盾纠纷的化解与治安隐患排查中当先锋;在拒枪拒爆拒黄赌毒的宣传中当先锋;在扫黑除恶行动中当先锋;在确保生产安全、各种活动安全中当先锋。
“河清海晏、天朗气清”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每一名*党人的使命和担当。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把潮州建设成为享誉中外、独具品质、宜业宜居宜游的潮文化精品城市和世界潮人精神家园提供干净安全的社会环境。
举报方法:
1、举报电话:12380(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邮寄地址:潮州市党政机关大院市委大楼4楼市委组织部,邮政编码:521000。
*潮州市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1日
十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卖强买、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控者、经营者。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实施组织跨境赌博、绑架、洗钱、敲诈勒索、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来源: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