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教育局出台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2005-09-22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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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教育局出台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近日,潮州市教育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潮州市纪委的要求,结合局机关各科室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下延伸,制定并实施了《潮州市教育局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纪委年终将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科室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近年来,潮州市教育局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教育管理,及时制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在选拔任用干部、录用教师、工程建设、招生、收费等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全部由局党委、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从不搞个人说了算。2003年度市直教育系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与此同时,为切实转变局机关职能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办事效率。市教育局还研究制定、实施了《局机关各科室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达到便民、利民、为民和廉政、勤政的要求。在潮州市委组织的2003年度“企业评机关”活动中名列前茅。
潮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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