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托幼机构切实加强流脑预防控制工作
- 2005-09-2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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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托幼机构切实加强流脑预防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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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卫明电〔2005〕4号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流脑
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最近我国多个省份发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疫情,我省也有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发生,尤其是在广州大学城建筑工地民工中出现暴发,对广州大学城地区民工、居民和学生构成了健康威胁。2、3月份仍是流脑的高发季节,我省近年流脑暴发也主要集中在学校和人口稠密场所,学校是当前流脑防控的重点。为切实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流脑预防控制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预防控制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流脑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流脑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疫情发生地的学校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把预防控制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 及早部署,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教育、卫生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要及早研究、部署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组织、队伍和药品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把握防控工作的主动权。
(一)建立晨检制度。每天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员工有急性发热、头痛、急性咽炎等症状,要及时送正规医院检查治疗。
(二)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对缺勤的学生、教职员工要进行调查,发现师生有急性发热、头痛、急性咽炎等症状异常增多时,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
(三)经医院诊断为流脑的学生、教职员工,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预防服药、医学观察,一旦出现可疑病症,应进行隔离治疗,进一步明确诊断。
(四)认真开展疫苗查漏补种。按照广东省流脑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引开展补种。
三、对暴发疫区开展应急接种
对疫点受威胁的人群学生立即开展流脑疫苗应急接种。广州大学城的应急接种按广州市工作方案进行,学生在放假期间可在回校前到当地疾控部门接种疫苗,对回校时仍未接种疫苗的学生,要组织进行接种。
四、加强对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学校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
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
每天要保证至少1个小时以上的室外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课间呼吸新鲜空气,增强抵抗力。
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一)利用宣传栏、传单、广播、电视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当前要集中针对流脑、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开展卫生防病常识宣传教育,增强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均衡饮食,提倡分餐制,保证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附件:广东省流脑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引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教育厅
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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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流脑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引
开展流脑疫苗预防接种是预防流脑最有效的预防措施,根据有关预防接种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接种技术指引。
一、常规免疫
6~18月龄儿童接种2针,间隔3个月,4岁和6加强1针。
二、应急接种
发生疫情时,在疫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威胁的人群开展应急接种。
三、技术措施
(一)疫苗的选择。2岁以内选用A群流脑疫苗,2岁以上根据流行菌群等实际情况选用A群或A+C群流脑疫苗。
(二)接种部位、方法。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三)剂量。每针次0.5ml。
(四)禁忌症
1、神经系统疾患和精神病,如患有癫痫、癔病、脑炎后遗症、抽搐等病症或有既往病史者、过敏史者;
2、有严重疾病,如肾脏病、心脏病、活动性结核等;
3、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四、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查看疫苗,如安瓶破裂,标签不清,疫苗过期、不清晰等不得使用;
(二)接种后注意观察有无严重局部及全身反应,在接种时,应准备过敏反应的急救药械和肾上腺素等;
(三)疫苗的储存、运输应按照相应疫苗的冷链要求执行,疫苗应放在2~8℃冰箱内避光保存;
(四)接种疫苗时,应使用一次性注射器,防止交叉感染,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要集中毁形作无害化处理;
(五)精心组织,作好宣传教育工作,接种时最好采取比较分散的接种方式,如在规范化接种门诊或医务室进行接种,严防群体性癔病的发生。
五、接种率指标
以乡镇卫单位,常规接种报告和抽查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疫情发生时,疫点地区应急接种率达90%以上。
厅体卫处
200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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