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学生作品参加2005年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 2005-09-2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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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学生作品参加2005年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潮教通〔200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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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将在2005年5月举行,我省也将继续举办第六届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根据省电教馆《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粤电教[2004]35号),我市必须在3月底前将送省参加评比的作品报送省电教馆。为使我市各学校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现将我市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等相关文件已经在潮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gdczedu.net/)公布,请各单位直接从网上下载。我省第六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具体要求,请及时查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edu.cn)。
二、“电脑作品评选活动”参赛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各县、区应积极组织所属中小学对参赛学生进行培训或辅导,根据《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的要求,围绕主题,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制作水平。全国智能机器人竞赛活动我省将从去年省竞赛结果中择优选派选手参赛。
三、历年参加过省市教育部门评审作品不再送评。
四、作品报送:参赛学生作品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推荐作品登记表” 及“作品创作说明”(附表2)。参评作品刻为光盘一式两份(含作品、附表2、附表3、作者照片)。各区县应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按规定数量选送优秀作品(包括作品光盘、附表2、附表3)于3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逾期不予受理)。各区县及市直学校报送作品时必须填写“报送作品名单”(附表1),并将其电子文档E-mail至jianyang@.gdczedu.net。市教育局将由电教仪器站组织评审小组,对选送作品进行评选,推荐优秀作品报省参评。
五、潮州市教育局将在潮州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公布评奖结果并展示获奖优秀作品。
本通知有关表格可到潮州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下载。
联系人:黄健扬 联系电话:2805036
E-mail:jianyang@.gdcz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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