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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检查实施《教育法》情况

  • 2005-10-3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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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检查实施《教育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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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浩文带领人大检查组,深入到饶平县黄冈镇中心小学、霞西小学和所城镇中心小学以及潮安县实验学校、凤塘镇大埕小学,就潮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情况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局长陈鸿鑫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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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鑫局长在汇报中指出:近年来,全市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教育法》提出的“三个增长”要求,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确保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和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与此同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教育布局,使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全市教育得到持续均衡发展,“普九”各项指标达到省的要求。据统计,2003年全市教育经费为9.15亿元,2004年增加至10.63亿元,增幅为16.2%,有力地推进潮州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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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市人大检查组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着力抓好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力促教育均衡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把潮州市教育工作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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