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2007-05-25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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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07年第1号)
根据潮州市教育局中小学生校服招标投标办公室2005年7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5条第1款规定:“本次投标有效期限为1-3年,视投标方的产品质量及其售后信用情况而定。若投标方的产品质量好,售后信用佳,相应招标方可与投标方签订延续服务一年的协约,若投标方的产品质量差又不能兑现售后服务,相应招标方可中止合同并按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追究投标方应负的责任。以上情况均须由招标方在隔年的五月底前报有关成员单位批准。”至目前为止,潮州市教育局直属8所中小学与相应的中标厂家于2006年6月底所签延续合同一年的期限将满,现厂、校双方均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市教育局中小学生校服招标投标办公室送来要求继续延长合同的申请报告。
潮州市教育局中小学生校服招标投标办公室将于近期邀请潮州市物价局、潮州市财政局、潮州市纠风办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厂、校双方所呈报的报告材料以及参考今年来布匹市场的价格浮动情况进行研究讨论,适时召开供需双方洽谈会并同时确定是否延续签订合约。
潮州市教育局中小学生校服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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