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文发布

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潮州市优秀学生的决定

  • 2017-03-21 00:05
  • 阅读 1308
分享到:

 

_x000D_

潮教通〔201775

_x000D_

 

_x000D_

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

_x000D_

潮州市优秀学生的决定

_x000D_

 

_x000D_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_x000D_

 20162017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涌现了一大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中学生。

_x000D_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市青少年学生学习先进、奋发向上,经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评选推荐,决定授予潮州市金山中学黄洁筠等804名同学为“潮州市优秀学生”称号。

_x000D_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学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践行者、示范者。希望广大青少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胸怀理想、志存高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不懈奋斗。

_x000D_

 

_x000D_

附件:潮州市2016~2017学年度潮州市优秀学生名册 

_x000D_

 

_x000D_

潮州市教育局

_x000D_

2017年3月20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 下一篇: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全日制硕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