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文发布

关于推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 2017-05-24 02:35
  • 阅读 1141
分享到:

 

_x000D_

 

_x000D_

关于推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_x000D_

 

_x000D_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830号)精神,在市、区各单位推荐、评选、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推荐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参评“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饶平县教育局张胜文、潮州市教育局陈华坚参评“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523日至527日止。

_x000D_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潮州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_x000D_

受理部门:潮州市教育局

_x000D_

联系人:   

_x000D_

联系电话:0768-2805025

_x000D_

电子邮箱:czsjyjcqb@163.com

_x000D_

         潮州市教育局

_x000D_

       2017523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潮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 下一篇: 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