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 2016-08-11 00:58
- 阅读 319
分享到:
_x000D_
关于潮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23号)要求,经培训机构申报,我市于8月9日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现依据评审结果(详见附件),拟确定韩山师范学院与中国教师教育网联合体、华南师范大学与蓝天教育培训中心联合体为潮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8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遴选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潮州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署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潮州市教育局人事科沈静;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联系电话:2802395;邮政编码:521000。
附件:潮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遴选评审结果
_x000D__x000D_
_x000D_
潮州市教育局
_x000D_2016年8月10日
_x000D_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字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