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
- 2005-09-26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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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教基厅[2004]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以“创建诚信校园、培育诚信师生”为目标开展诚信教育
诚信教育是当前加强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教育内容之一,各地中小学校要以“创建诚信校园、培育诚信师生”为目标,开展诚信教育。学校以诚信教育、诚信管理、诚信服务取信于学生和家长,取信于社会;教师廉洁从教,以身示范,教人求真;学生诚实学习,诚信做事,学做真人。引导师生从身边小事做起,以守信为荣,以失信为耻,提高诚信素养,诚信育人,诚信立人。
二、以诚实守信为主题,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诚信实践活动是诚信教育的基本途径,诚信教育重在知行统一,关键在践行。今年3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开展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加强诚实守信教育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思[2004]9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诚信教育系列活动。今年9月是全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各地中小学校要将诚信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市将把诚信教育作为今年校风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检查,并于今年年底前组织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的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
三、与家庭美德建设相结合,开展诚信教育
各地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向广大家长宣传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倡导广大家长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诚实守信的榜样,积极配合学校开展诚信教育。
请各地将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德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