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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央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05-09-26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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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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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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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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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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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央8号文件),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教基[200410号),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中央8号文件和教育部及我市《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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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教育部学习贯彻《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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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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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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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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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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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我市中小学校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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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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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树立教育新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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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新学年教师政治学习时间,要组织全体干部和教师学习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上有关要求,针对当前德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如何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展开一次教育思想的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起育人为本的观念、德育为首的观念、注重实效的观念,切实解决德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要动员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让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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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深入调查研究,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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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对当前中小学德育工作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推广学校德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剖析影响和制约德育工作的因素。针对学校德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如何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何建立学校德育工作科学的评价制度和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如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如何加大力度打击和消除危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问题上,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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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充分发挥学校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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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弘扬民族精神、规范日常行为,夯实思想道德教育基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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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实施意见》,开展专项教育。特别是把每年9月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组织好、宣传好、落实好。中小学校在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中,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让学生了解潮州悠久的历史,浓厚的文化底蕴,独具一格的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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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大力加强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提升学生行为规范水平。今年9月、10月份集中二个月的时间,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和实践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守则》和《规划》能够在中小学生中入脑入心,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断提升学生行为规范水平。市教育局将于今年11月份对全市各校开展《守则》和《规范》宣传教育的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创建“行为规范教育示范学校”的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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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校外教育阵地的作用,着力提高学生的道德实践活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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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课程改革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当前我市正在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在各学科教学中,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网络道德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等内容,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发展。深入开展《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的改革实验,同时注意开发和利用各地和学校的教育资源建设校本课程,传承潮州文化,弘扬和培育潮州人精神。广大教师要自觉地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渗透到各门课程的教学之中,使学生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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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强化道德实践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面向中小学生组织的课外实践活动要起主导作用,统一协调和部署,把学生安全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学校组织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要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做到三个“充分利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的有利条件,积极主动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观学习;充分利用市、县(区)教育资源,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基地;充分利用中央返拨彩票公益金资助山区和困难地区新建青少年宫,各有关县区必须按照制度和规范要求,建好、管好、使用好新建青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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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利用新技术,开拓新领域,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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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必须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贴近社会实际、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成长的需要,利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开拓新的工作领域,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使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真正被学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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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中小学校推进思想道德教育进网络。中小学校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校园网中建立德育网页,开发思想道德教育课件,对校园网实行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清除有害信息。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增强学生上网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学生提高自律能力和选择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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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主管和专家业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抓好师资培训、示范学校确定和科研课题实验工作,争取2005年前全市所有县、区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省、市、县(区)一级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将团体教育与个别辅导,与预防心理问题结合起来,渗透于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之中,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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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全员育人,建设队伍,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表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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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师德建设。继续以“立高尚师德,树立教育新风”为主题,加强师德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教师职业道德与职称晋升和待遇调整的挂钩政策,把班主任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评聘职称的重要条件。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切实推进师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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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实行校长负总责,全员育人管理体制。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实行校长负总责的管理体制,纳入学校教育计划,教职工全员参与,教育教学全过程进行。建立和完善班主任工作岗位责任制,发挥班主任的导师作用。将师德教育和班主任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加大对班主任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有条件的要适当提高中小学班主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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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等级学校、教育强镇、教育强区督导评估中,加强对德育管理和德育实效的指导和检查。中小学校要把教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实绩列入教师年度考核的内容,坚决改变唯升学率论教育政绩、论办学水平、论教师能力的做法。在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要建立科学的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考评权重要适当,评价指标的制定要注重科学性,评价过程要注重可操作性,要准确反映学生操守和行为表现,要注重日常督导和考察,形成学校、学生、家长和社区区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改变单凭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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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建立表彰机制,营造教书育人、德育为首的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总结推广教书育人先进经验。今后每二年市教育局将开展评选“十佳文明校园”、“十佳优秀校长”、“十佳优秀班主任”和“十佳先进班集体”的工作,并召开一次全市学校德育工作会议。每年开展评选优秀班主任、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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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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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狠抓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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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三个环节入手,加快新课程改革的进程,发挥新一轮课程改革在巩固基础、加强创新、整合课程门类、降低教材难度,鼓励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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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选用行为。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编写审查制度,坚决杜绝教材出现错误,确保教材的思想性和科学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按省教育厅制定的《广东省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征订教材,按合法渠道订购教材,不得擅自组织中小学校选用和订购省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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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减负”工作的五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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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小学、初中招生举行选拔考试;坚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学校要按照上述五项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制止各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要组织1-2次课业负担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生学习时间过长、家庭作业过多、休息时间不足、书包越背越重等情况。凡违反有关规定的要立即整改,对社会反映强烈、屡禁不止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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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依靠党委政府,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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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及全社会的支持,建立齐抓共管、合力育人的工作机制,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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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争取妇联、关工委的支持,修改下发《潮州市家长学校达标方案》,研究解决家长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办好中小学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及时有效的儿童心理健康、行为矫正指导。要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试点工作,建立家庭学校配合共同教育孩子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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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争取文化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支持,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整治和管理,认真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歌曲和图书的展演、展播、推介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净化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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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文化馆和文化中心要开辟专门的少儿文化活动场所,力争到“十五”末期,所有县、区至少有一个青少年校外活动专门场所,为青少年校外教育和活动提供公益性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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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争取政法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逐步在全市城镇中小学校开展“一校一警”“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增加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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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争取文明办的指导协调和民政等部门的支持,开展社区教育。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建立社区教育和社区服务基地,组织社区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为青少年学生在社区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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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争取党委宣传部门和媒体的支持,加大对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报道创造性地贯彻中央8号文件的学校和个人先进典型,及时反映群众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呼声,形成学习贯彻中央8号文件的社会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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