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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关于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公示

  • 2017-11-2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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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关于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64号)要求,现将《潮州市关于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予以公示。市民如对报告有任何异议,请致电或传真0768-2805025或发电子邮件至czsjyjcqb@163.com.个人来电或来件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潮州市关于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11.20.doc

 

潮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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