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05-09-26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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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最近,湘桥区、枫溪区个别学校学生被拐骗、绑架、钱物被抢劫、勒索及因家庭问题而出走等案件接连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结合10月11日教育部、公安部召开的全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抓住这一机遇,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排查及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少年儿童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少年儿童打造一片安全的天空。
一、加强师生考勤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健全考勤登记制度,每天学生上学第一节课前要清点人数,发现学生没有到校上课要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班主任及当日值班行政人员,并做好跟踪工作。如因迟报而出现意外事故造成极大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格把好人员出入关
一是加强学校保安队伍的管理,对校外人员出入校内要实行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内;二是学生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取得家长同意及班主任、学校政教处批准才可给予请假放行;三是切实抓好校园安全保卫,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把好校门准入关,严密防范危及学生安全的恶性事故和案件发生。
三、严格执行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学校对发生安全事故、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漏报;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因管理不善,酿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紧急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传达到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