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增花老师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公 示
- 2017-12-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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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增花老师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
公 示
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市湘桥区南春中学刘增花老师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9日止。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潮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邱旭英、龙海山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9059/37627214
2、潮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潮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石中璧
联系电话:0768-28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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