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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2018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解读

  • 2018-04-1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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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2018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解读

 

根据省教厅的统一部署,今年全面进行电子合同形式办理,面向考入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今年将首次对高三应届毕业生开放"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举措,以简化认定程序、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助学中心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潮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是哪些?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校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区)。

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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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

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毕业三年后开始偿还还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贷款学生本人将不用支付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贷款申请表。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在系统内录入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也可以在县(区)教育局助学中心打印贷款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已通过学校预申请的学生,无需盖章,可直接申请助学贷款)。

3、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本原件)。

三、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学生网上申请;

2、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3、县(市、区)教育局对材料进行审查,签订《借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4、就读高校确认回执信息(学生是否到校报到);

5、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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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助学贷款预申请

学生同时满足:1、广东省户籍;2、高中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或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3、高三应届毕业生。

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阶段预申请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提交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无需盖章,可直接进入贷款申办环节,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回跑"的压力。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完成时间截止至5月25日。

 

 

潮州市生源地贷款各县区教育局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县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

饶平县

7503411

饶平县广场西1号饶平县教育局

潮安区

5811424

潮安区教育局五楼学生资助中心

湘桥区

2337872

湘桥区中山路61号(湘桥区教师进修学校)首层

枫溪区

2926835

枫溪区教育办公室二楼(长德路城发花园B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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