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潮州市中小学生地方戏曲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18-05-3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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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8]25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潮州市中小学生地方
戏曲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凤泉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举办2018年广东省中小学生地方戏曲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8〕96号)通知要求,经研究,将于5月底至6月初开展我市地方戏曲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对象及分组
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分小学组、中学组。
二、作品要求:
1、节目形式:本地戏曲片段、唱段演唱;本地戏曲艺术技能表演,包括经典的戏曲片段或武戏、各剧种代表性器乐演奏、自拉自唱等;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的创编少儿戏曲剧目或戏曲课本剧)
2、报送要求: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宽带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视频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老师和姓名。视频材料、报名表(附件1)与汇总表(附件2)信息填写完整。
三、报送名额及时间:各县(区)教育局、凤泉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学校各报一个节目,6月6日前将节目材料报送市局德育科。联系人:黄海花,电话13828328002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举办2018年广东省中小学生地方戏曲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潮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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