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潮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第一、二批学校高一新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 2018-07-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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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招字〔2018〕7号
关于划定潮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
第一、二批学校高一新生最低
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市直有关学校:
经潮州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划定2018年潮州市普通高中第一、二批学校高一新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学校:
潮州市金山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715分(并列715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96分及以上)。
潮州市高级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44分(并列644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61分及以上)。
潮州市华侨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24分(含计生加分)。
饶平县第二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79分(含计生加分)。
第二批学校:
潮州市松昌中学面向全区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24分(含计生加分);面向浮洋镇区域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05分(含计生加分,并列405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190分及以上)。
湘桥区南春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38分(含计生加分, 并列538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22分,语文82分及以上)。
潮州市瓷都中学面向枫溪区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312分(含计生加分);面向湘桥区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61分(并列461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179分及以上)。
潮州市绵德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99分(并列499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185分及以上)。
潮州市金山中学扩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60分(并列660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57分及以上)。
潮州市高级中学扩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14分(并列614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46分及以上)。
潮安区宝山中学面向全区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17分(含计生加分,并列417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167分及以上);面向沙溪镇区域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296分(含计生加分)。
潮安区庵埠中学面向全区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76分(含计生加分)。
潮州市招生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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