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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 2018-09-2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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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文件要求,近日,我市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督评专家组,对全市200多所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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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督评采用网上系统和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对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察看,以及进行园长访谈、召开家长和教职工座谈会,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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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育部出台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聚焦于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定位于兜底线、保基本、抓规范,促发展,具有全覆盖、周期性、强制性和重发展的特点,符合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有助于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更好地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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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期教育发展,实施第一、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计划,推进学期教育普及提升,但仍面临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新增人口入园压力和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压力。通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幼儿园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面自评,每4年必须接受一次县级实地督评,到2021年,我市将完成对全市幼儿园一轮督导评估,这将有力推动我市推动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薄弱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为孩子提供基本的安全、健康保障,让幼儿园成为孩子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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