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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伊拉受聘潮州金中法治副校长

  • 2019-01-12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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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伊拉受聘潮州金中法治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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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学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月9日下午,潮州市金山中学在学校科学报告厅隆重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潮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伊拉受聘学校法治副校长。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伊拉、市教育局局长陈浩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彤、市金山中学校长沈茂忠、副校长翁宏才参加聘任仪式。仪式由校长沈茂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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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市教育局局长陈浩松首先对陈伊拉检察长在百忙之中担任潮州市金山中学法治副校长表示感谢,并寄望潮州金中能借助法治副校长的法律特长和专业优势,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勉励金中学子知法、懂法、守法,让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的种子在心中生根、发芽,直至成长为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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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金山中学副校长翁宏才宣读《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决定》,校长沈茂忠为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伊拉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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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聘书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伊拉动情地说,步入金中,看到同学们阳光的笑脸,倍感亲切,表示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后,将为学校的法治教育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之后,陈伊拉检察长开设题为《与法同行,幸福一生》的法治讲座。向同学们介绍了人民检察院的职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结合校园的典型案例,分析常见未成年人犯罪类型,要求学生加强自身保护意识,远离不法侵害。陈伊拉检察长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案例,从专业的高度解读法律,阐述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使同学们经历了一次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的洗礼。现场掌声不断,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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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过聘请检察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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