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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19年春季校车联合执法检查

  • 2019-03-16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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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19年春季校车联合执法检查

 

3月13至14日,根据市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潮州市教育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开展2019年春季校车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市教育局廖耀湘副局长、交警支队潘育明副支队长带队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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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分别到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凤泉湖高新区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各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校车车况、校车运行线路、安全教育、校车日常安全监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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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校对校车安全管理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校车安全管理台账规范齐全、校车车容车貌整洁、技术状况良好;能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到位;能及时召开校车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组织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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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也发现:一是部分校车车内环境脏乱差、有异味,配备的灭火器过期,应急箱药品、器材品种不全,过期失效;二是少数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少数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专题教育活动少,校车应急疏散演练未开展。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要求:第一、各校车安全管理成员单位和各辖区交警中队要增加检查的频次,创新检查方式,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组织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第二、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查找校车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第三、交警部门要督促相关学校对发现车辆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的车辆,一律不准作为校车使用,未经资格审核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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