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表彰首批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的通报》的通知
- 2007-03-07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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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07]25号
转发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
表彰首批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公安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表彰首批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的通报》(粤教保[2007]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再接再厉,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为建设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作出新贡献。
潮州市社会治安综合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公安局
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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