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 2007-06-19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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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07]129号
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普通高中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按普职比为6:4认真制订各地各校2007-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发展规划,填妥表格并于
附件:1、各地级市及所属县(市、区)2007-2011年普通高中发展规划表
2、各地级市及所辖县(市、区)普通高中(完中)
学校2007-2011年发展规划表
3、各地级市及所属县(市、区)2007-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规划表
4、各地级市及所辖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2007
-2011年发展规划表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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