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 2007-06-21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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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07]106号
关于做好2007年骨干教师
市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潮州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实施方案(2005-2007)》(潮教通〔2005〕34号),在2005年-2007年三年内,组织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市级培训。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6月份举办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为我市的在职教师
(一)高级中学(含职业中学)共 160人。分4个教学班,其中:物理40人,化学40人,历史40人,政治40人。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初中、小学共240人。分4个教学班,其中:初中物理60人,初中化学60人,小学音乐60人,小学品德与生话、品德与社会60人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选拔条件和选拔方法
选拔条件和选拔方法见《潮州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实施方案(2005-2007)》。请各单位按市分配的名额确定培训对象,并于
联系电话:2805016(传真)
电子邮箱:linkai@gdczedu.net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于2007年6月开始,培训时间为一年。 高中教师由韩山师范学院负责培训,初中、小学教师由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负责实施培训,并由培训单位将《学员报到通知书》寄给各单位转交学员。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培训单位另行通知。
为方便饶平县教师参加培训,饶平县初中和小学教师的培训时间、地点由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与饶平县培训机构商定 。
附件:1、潮州市2007年高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2、潮州市2007年初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3、潮州市2007年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登记表
二○○七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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