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市200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参加培训的通知
- 2007-09-20 19:35
- 阅读 483
_x000D_
潮教通[2007]197号
关于组织我市2007年
中小学新任教师参加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 决定组织我市200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培训单位:
(一)高中教师(包括职业中学教师):由市教育局组织报名,由韩山师范学院负责培训。
(二)初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潮安县、饶平县、湘桥区教师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培训;枫溪区教师由枫溪区教育局组织报名、市属学校教师由市教育局组织报名,由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负责培训。
二、课程设置:潮州市新任教师课程设置 (见附件二)。
三、报名地点、时间:
请各单位于
(一) 高中教师由各县、区教育局及市属学校集中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枫溪区及市属学校的初中、小学教师,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2805016(传真)
电子邮箱:linkai@gdczedu.net
四、新任教师参加培训的学时、学分,由各培训单位负责登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各培训单位要通知教师在参加培训时将《登记册》上缴培训单位集中登记。
新任教师培训是新任教师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巩固专业思想,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尽快适应新课程教学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各培训单位要精心组织,选好任课教师,开足学时, 确保培训质量;要在寒假之前完成今年新任教师的培训工作。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潮州市2007年新任教师培训登记表
2、潮州市新任教师培训课程设置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字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