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教育系统“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2-08-2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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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字[2012]42号
关于印发《潮州市教育系统“百日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十八大期间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根据我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潮州市教育系统“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潮州市教育系统“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潮州市教育系统“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十八大期间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上旬,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管理“百日整治行动”。为确保本次行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结合“打非治违”工作的内容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部署,攻坚克难,扎实有效地整治目前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在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上见实效,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幸福潮州创造良好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百日整治行动”,有效整治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重点抓好安全隐患较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重点部位的安全整治,提高校园安全管理的总体水平,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百日整治行动”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陈斌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管理“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百日整治行动”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稳办),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相应成立相关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各单位要根据潮州市教育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潮教通[2012]130号)的要求,认真抓好“共性内容”和“重点整治内容”的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排查和整治,要结合“三打两建”工作,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打击,一手抓规范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要围绕新学年开学的总体目标,深入细致地做好校内外安全维稳工作,做到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两不误,坚决维护校园内外的安全和稳定,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二)突出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有效防范。要充分汲取近期我市其它领域多起较大事故的教训,扎实推进与排查整治工作,提高校园安全管理能力。要针对当前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对校园安全管理造成较大影响的实际,落实好开学初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应急避险知识及时传送到广大师生头脑,增强自护自救能力。
(三)继续深化重点内容的隐患整治。各单位要针对校园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内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内容进一步深化排查,确保责任到人。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百日整治行动”,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学校自查自纠与教育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1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9月中旬)。各单位制订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学校(幼儿园)进行自查自纠,查问题、找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各单位要根据自查的情况,对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逐项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原则,限期整改。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月中下旬)。市、县、区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各学校自查自纠的情况,成立督查组对辖区内各单位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上旬)。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校园安全管理“百日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以便汇总报市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安全稳定既是各单位首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责任。“百日整治行动”是市政府从保稳定、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加强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此次“百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责任制。各县、区教育局要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百日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此次整治专项行动,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责令下属单位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检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广泛发动,形成声势。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百日整治行动”的目的、要求和措施,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打非治违”的决策部署和措施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加强“百日整治行动”信息反馈,及时报送百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8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单位“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1月上旬,对开展“百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动员部署情况、出动检查人数、检查学校数量、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或计划等,并将隐患整改情况表一并报送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802010,传真:2805014,电子邮箱:czjyjaq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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