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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潮州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17-01-23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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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潮州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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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的通知》(粤府法治办﹝20167号)以及《关于报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潮府法治办﹝201616号)精神,我局组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本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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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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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举措,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致力推进开展尊师重学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创强争先工作,认真抓好教育教学提质,坚持依法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潮州教育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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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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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本年度,我局进一步健全以局长林喜君同志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周一次局长办公会,集中讨论各项重大决策。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各级学校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治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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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决策程序。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效率,我局根据近年制定的《潮州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潮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市教育局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依法行政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有章可依,有章可循。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采取调查、公示、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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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所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潮州市教育局2016年普法与依法治教工作要点》,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落实依法行政经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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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培训、注重实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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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实开展普法教育。为提高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我局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按照机关行政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三个类型开展普法教育。一是制定《2016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安排表》,和《2016年潮州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采用自学和讲座形式,深化“一月一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取得良好的宣传成效。9月份,结合落实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我局请市法制局黄世鹏科长为全局干部做了《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专题讲座;科室负责人围绕教育行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网络安全、依法治教、艺术教育、食品安全等内容举办了多场讲座,取得良好反响。二是把法律法规列入教师培训内容,把普法教育和考核纳入年度考核中。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强化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把课堂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切实推进“法制教育课堂化”。四是结合“国家宪法日”、“七一”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五是着手制订教育系统“七五”普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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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视强化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知相关法律。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自觉持证执法。本年度选派10名同志申报《行政执法证》培训。举办校长、财务人员、学籍管理人员等各级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规范办学和依法治校水平。在此基础上,以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契机,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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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积极整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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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一是加强工作组织,责任落实到位。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完善行政审批,更好便民服务。1)调整行政职权相关事项。按市政府部署,我局于2015年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3项,2015年下放行政许可1项,2016年新增行政许可1项,即校车使用许可。2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我局落实相关责任科室,对现保留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审批工作流程,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是简化办理手续、理顺办理关系、缩短办理时间,使各个事项办理流程更科学化、人性化,做到更好服务。3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站式”行政审批工作。以我市网上办事大厅为平台,开办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窗口,更好方便群众。同时,从各责任科室抽调人员,组成由1名科长任首席代表,3名同志任审批人员的工作组,每周二驻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事服务。三是认真做好计划,探索督导改革。按照《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正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将参照省教育厅评估转移第三方的做法,实施等级学校评估工作,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强化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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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行政执法。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推进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认真贯彻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执行执法人员公示制度,开展提证上岗和亮证执法。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办法对民办教育机构加强管理,督促民办教育机构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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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潮州市教育信息网站、局内政务公开栏中公开,坚持做到程序公开、操作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各中小学校定期将学校重大决策、招生、收费、教师聘任等公布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建立家长委员会和社区联系制度,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听取社区对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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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畅通信息渠道。教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我局以法律为准绳,以制度为依托,畅通信访渠道,开设局长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实行科室负责制,专项专人落实,给上访群众满意的答复,为社会维稳做出贡献。例如开学入学注册、转学、招生考试等问题的上访,我局同志都会热情接访,耐心解释政策,同时联系相关学校,尽力协助解决问题。据统计,今年我局接到信访件73件,3件在办理中,其它70件按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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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省市依法行政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2月份和5月份,我市分别接受市、省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检查抽查。局领导高度重视考评组提出的存在问题,在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落实科室人员制订措施进行整改。如对制订规范性文件项目,聘请市法制局黄世鹏科长结合考评举办《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讲座,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及制订程序要求,行政许可的类别及相关要求等,并对本局在规范性文件制订审核等环节进行完善改进。主动与市法制局和市检察院联系对接建立“两法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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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建设法治化的学校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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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办学行为。一是规范招生工作。2016年度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均衡发展、就近入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公开接受符合条件的区域外适龄儿童报名,公平公正摇号录取,实现“0”择校,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均等的义务教育机会。高中招生方面,继续推行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政策,指标由去年的30%提升至40%,社会各界反映良好。二是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科课程课时,严禁违规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公开制度,落实教育收费政策,自觉接受监督。组织全市相关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内部审计培训班,并举办中职免学费资助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和教育基础数据审核工作、绩效自评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学校实施收费动态监测,有效促进学校收费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建立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合作机制,投保学校责任险。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保安人员、防护器材配置工作,学校安全防范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加强“技防”建设,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覆盖率达100%。定期开展消防、食堂、卫生等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构建平安校园。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月报制度,至目前,我市未发现校园欺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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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学校章程建设。学校章程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精神,是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我局成立潮州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专项工作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召开专项会议,积极推进各县(区)和市直属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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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建依法治校学校示范校。6月份,潮州市金山中学等5所学校通过省厅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复评认定。11月份公布《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公示》,推荐潮安区庵埠中学等6所学校申报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接受省专家组的抽查认定。12月份,市局组织专家组对枫溪区枫二小学等20所申报2016年潮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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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20153月份我局出台《建立潮州市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市“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契机,采取“一校一聘”或“镇聘校用”等多种形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到201611月底,全市84.2%的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受聘律师积极参与学校招生、奖教奖学、普法宣传等事项,在维护学校法律地位、处理学校与部门或社会的各种法律关系、处理学校与学生或教师的关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确保学校决策和办学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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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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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少数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教育执法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责任还不够清晰,考核指标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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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度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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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推进依法治教,围绕尊师重学和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工作任务,加快转变职能,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办学行为,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继续推进“一月一法”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建设,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力争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我市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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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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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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