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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潮州市第十二届“金银星”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17-07-08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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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教通﹝2017287

 

关于开展潮州市第十二届“金银星”奖学金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香港潮安同乡会、陈伟南先生、谢贤团先生、黄书锐先生、谢喜武先生共同设立的“金银星”奖学金,旨在褒扬品学兼优学子,扶掖中华民族优秀人才,激励更多潮籍学生为振兴中华、富强家乡而发奋学习,攀登科学高峰。为使香港潮安同乡会、陈伟南先生、谢贤团先生、黄书锐先生、谢喜武先生的善举能如愿以偿,让今年应届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能获得嘉奖,现将第十二届“金银星”奖学金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条件

(一)评选对象:凡本市户口,在本市参加2017年广东省高考的应届大学新生(不包括历届复读被录取新生),均可以参加本届“金银星”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今年参加普通高考总成绩文科547分、理科581分及以上考生(不含任何加分,下同),及高职类高考前16名均可参加“金星”奖学金评选;今年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类高考入围的学生均可参加“银星”奖学金的评选。

2、思想品德好,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上进心强,学习勤奋,工作积极,乐意助人,行为端庄,品学兼优,在学生中有良好威信,德育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3、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性格开朗,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人生观,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保持乐观心态。

4、在高中阶段获得省、市、县(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称号,以及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得奖项,优先考虑。

5、有见义勇为或获得省、市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学生,文化分可放低50分。

二、奖项、人数及奖金

(一)“金星”奖学金

“金星”奖学金将奖励全市298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项及奖金如下:

1、获市“金星”特等奖11

(高考文科总成绩609分及以上,高考理科总成绩636分及以上)每人奖金6000元,证书一帧。

2、获市“金星”一等奖32名(全市高考文科总成绩590分及以上,理科总成绩616分及以上,高职类全市总成绩第12名),每人奖金4000元,证书一帧。

3、获市“金星”二等奖79名(全市高考文科总成绩568分及以上,理科总成绩601分及以上,高职类全市总成绩第3-8名),每人奖金3000元,证书一帧。  

  4、获市“金星”三等奖176名(全市高考文科总成绩547分及以上,理科总成绩581分及以上,高职类全市总成绩第916名),每人奖金2000元,证书一帧。

(二)“银星”奖学金

“银星”奖学金将主要奖励全市今年各高中学校高考入围的优秀学生(已获市级“金星”奖学金的同学不可以重复获“银星”奖)。全市共评选345人,名额分解到各校,由各校评选出本校品学兼优的学生,授予“银星”奖学金称号及证书,每人奖金1200元。具体人数分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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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获银星奖名额

学校名称

获银星奖名额

学校名称

获银星奖名额

高级中学

8

龙湖中学

5

饶平五中

6

绵德中学

13

东凤中学

6

饶平侨中

10

市职中

10

归湖中学

3

钱东中学

6

市卫校

3

凤凰中学

3

凤洲中学

5

南春中学

17

古巷中学

6

新丰职中

2

意溪中学

8

金石中学

6

柘林中学

4

磷溪中学

7

宝山中学

30

汫洲中学

4

铁铺中学

10

凤塘中学

10

海山中学

5

虹桥职中

8

庵埠中学

14

饶平师范实中

9

瓷都中学

25

颜锡祺中学

7

田家炳中学

7

潮州侨中

15

潮安职中

3

贡天职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