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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评学校名单的通知

  • 2017-12-1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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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字201750号                    签发人:陈浩松

 

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评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凤泉湖高新区社事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方案的通知》(粤府教督〔2014〕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23号)精神,在学校自查和县、区教育局督导评估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各县、区教育局申报标准化学校复评收的单位进行复查认定,现将潮安区庵埠镇庵埠小学等 454 所通过复评验收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潮安区庵埠镇庵埠小学等 454 所学校,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有关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办学设施,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评的学校名单.docx

 

 

潮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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