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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感动潮州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

  • 2018-05-2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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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感动潮州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凤泉湖高新区社事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最美人物”系列选树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展现潮州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甘为人梯的风采,进一步弘扬广大人民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严谨笃学的高尚师德,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感动潮州最美教师”寻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在开展寻找“感动潮州最美师”活动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反对形式主义,教师工作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经得起检验。

    (二)坚持优中推优。要严格标准、从严掌握,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的教师推荐上来,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质量高、示范性强。

(三)坚持群众路线。要立足实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向长期扎根基层,扎根乡村,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群众性,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寻找范围

   (一)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在岗教师,近年曾获得省、市表彰的优先考虑,去年已获得最美教师称号的不再推荐。

    (二)近5年内发生过教学事故、曾受学校纪律处分、违反法律法规者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推荐,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三、“最美教师”的推荐条件

 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过程中有感人至深事迹的一线教师。

(一)最有信念之美。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有国家和民族,明确意识到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爱党爱国爱校,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最富情操之美。道德情操高尚,为人处世、于国于民、于公于私方面有正确的价值引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特别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三)最具学识之美。有扎实学识,始终处于学习状态,站在知识发展前沿,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充实、拓展、提高自己。

(四)最佳爱心之美。有仁爱之心,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滋润学生的心田,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位学生身上,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位学生都健康成长,享受成功的喜悦。

(五)最愿奉献之美。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无私奉献,淡泊名利,不计地位、不计得失,工作业绩突出。

(六)最善创新之美。锐意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四、寻找程序

活动时间为2018年5月至9月,按寻找、推荐、初评、投票、终评、命名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寻找阶段2018年5月15日—6月15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网络和其他有效途径发布活动信息,广泛发动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参与寻找“感动潮州最美师”,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和推荐工作,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推荐申报阶段(6月25日前)。

1.采取单位、媒体、社会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各县(区)教育局、各推荐单位和学校应对照推荐标准,择优向被推荐人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具有典型代表性、故事性、事迹突出的优秀教师。

饶平县推荐9名,潮安区推荐9名,湘桥区推荐4名,枫溪区推荐2名,凤泉湖高新区推荐1名,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推荐1名。各单位上报材料请于6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联系人:石中璧,联系电话:0768-2805053,邮箱:szb69@163.com)。

推荐需提交以下材料:

1.《“感动潮州最美师”推荐表》。

2.个人简介一式一份,简要事迹要求内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字数控制在500字内。同时上报电子版,各县区教育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审核

2. 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不超过2000字。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3.被推荐人大一寸免冠彩照1张(红底)、日常工作照2张(电子版格式为JPEG图像,一寸免冠彩照不少于1.5M,日常工作照不少于3M)。

(三)初评阶段(2018年6月26日—7月5日)。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初评,遴选出30名“最美教师”候选人。

  (四)投票阶段(2018年7月11日—7月20日)。在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对3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和事迹宣传,开通投票平台,组织公众投票。

  (五)终评阶段(2018年8月份)。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专家评选意见,评选出10名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的老师为“感动潮州最美师”。

(六)总结推广阶段(2018年9月-10月)。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典礼或在庆祝教师节相关活动中予以命名。同时,组织媒体深入该教师工作、生活的第一线,进行全方位、深入的采访,并在媒体专题报道。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有关保障工作。

五、寻找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师德学习月”重要内容,作为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推进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作出周密部署,使寻找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提升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二)积极培育,重在建设。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要通过寻找“感动潮州最美老师”活动,树立一批教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让广大教师跟着学、照着做,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以此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实现全市教育事业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报道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单位“感动潮州最美师”的事迹,展示“感动潮州最美师”的队伍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附件:1.“感动潮州最美教师”推荐表.doc

2.“感动潮州最美教师”候选人审核表.doc


 

       潮州市文明办                  潮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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