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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潮州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

发布时间: 2017-05-02 09:53 发布单位: 登塘镇伍全小学 浏览量: 114 【公开】

 

潮教通〔2017〕138号

 

关于印发《潮州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

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幼儿园):

 

    现将《潮州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潮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

 

 

 

 

 

2017年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17 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建设年,为把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人心,营造万众一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使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上下同心,团结奋战,顺利完成各项创建宣传任务,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全会精神,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目标,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宣传资源,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精神,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高潮,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师生充分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全系统总动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校园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综合工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又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前置条件,各中小学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创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各中小学校要重质量、求实效,要善于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制作的宣传标语、条幅等宣传品,既要符合本校建筑特点,用语也要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辨认、整体美观大方。

3.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各校必须有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工作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教育局把各中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不定期到学校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的学校进行通报。

4.规范资料,建立档案

各校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资料须规范建档,需上交的资料应及时按要求上交。

  

三、重点工作

    1.迅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阵地和载体刊登创文标语、宣传牌,宣传创文工作,并定期更新内容;要充分利用网站、校园网、微信平台、校讯通等新媒介,广泛传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

    2.加强道德建设教育宣传。

    一是建立道德讲堂,宣讲正能量。发挥教育特点和职能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道德讲堂”活动,广泛开展以 “爱、诚、孝、仁”为重点的四德宣讲活动,吸引和拉动学校、家庭、社会成员共同参与道德建设,努力达到“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的目标。二是评选道德典型,展示师生风采。广泛开展评选美德少年、文明小公民、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诚信明星、优秀教师、优秀党员等系列评选活动。

    3.扎实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积极开展符合本校的主题教育活动,以经典颂读为主要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堂理论灌输,让学生懂得中华优秀文化的精髓,并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学生主题实践活动感受中华优秀文化的魅力。以校园环境建设为导向,营造学校传统美德教育的氛围。要注重校园环境的建设及传统氛围的营造,力图让校园的每面墙壁说话。针对不同的学校环境,开展传统美德教育的宣传,从语句到画面都要渗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通过校园环境的建设,使校园环境增添中华优秀文化氛围,让学生文明素养得到提升。

   4.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给全体学生家长,大力宣传创文目的和意义。

   5.各中小学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等活动宣传创文内容。积极开展创文知识竞赛、道德模范评选、志愿者系列活动。

 

                                     潮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