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市民代表参加《潮州市实验学校招收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公告
- 2017-05-0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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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市民代表参加《潮州市实验学校招收
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潮州市实验学校招收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政策,我局将于5月中下旬召开《潮州市实验学校招收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届时将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专家、相关学校和市民代表等参加座谈。现就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座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座谈事项
征求《潮州市实验学校招收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
二、座谈时间
初定为2017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座谈地点
潮州市实验学校(潮州市福安路)。
四、邀请代表
(一)奎元住宅区业主代表5人
奎元住宅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客观反映意见的业主(需提供具有奎元住宅区范围内地址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和奎元住宅区的有效房产证)。
(二)市民代表5人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奎元住宅区业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客观反映意见的市民(需提供本市居民身份证)。
五、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
六、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市民,请登录潮州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zedu.net/),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征求意见座谈会(市民代表)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czsjyjjyk@163.com,注明主题:征求意见座谈会报名。
七、产生办法
如报名超过人数限额的,将采取随机方式分别确定参会代表;如报名人数不足的,将由我局邀请不足部分的座谈参加人。
八、座谈通知
我局将于
九、注意事项
被确定为市民代表的,申请人须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参加座谈的市民代表须同意我局公开必要个人信息(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潮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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