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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部分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 2005-10-29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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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部分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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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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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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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拟于今年11月至12月对全市仍需进行普通话测试的教师和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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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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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11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按《关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相关专业毕业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粤教办[200115号)文“197411以后出生的各级各类学校语文教师、高等院校中文系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达标的语文教师可自愿报名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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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培训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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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时间为1126 27: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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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试时间为121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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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培训测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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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培训地点: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如某县区不拟自行组织,则其培训测试工作由市直测试点负责。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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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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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应于1115日前完成报名和上交有关报考资料工作,以便录入测试系统,安排测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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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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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省物价局[2004240号文规定,每人收取培训测试和证书工本费105元。各单位应于1115日前到市教育局计财科开具“缴款通知书”并到市工行营业部把应交款项缴入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款单位:潮州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200402400902490307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潮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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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缴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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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直学校全额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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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行组织培训测试业务的县区按35/人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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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拟自行组织的县区按90/人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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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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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1.潮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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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xls电子表格录入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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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受测人员资料、相片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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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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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浏览潮教语[20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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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受测人员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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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潮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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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xls电子表格各列数据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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